关于网友母爱圣地所提问题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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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 母爱圣地]我想成立一家公司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听说一般纳税人标准改了,请问具体规定是什么?

副局长 王新威  你好,根据新修订的《增值税实施细则》、国税函[2008]1079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关问题的通知》,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工业50万元,商业80万元,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暂按以下原则办理:(1)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关规定仍继续执行。(2)2008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3)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发布时间: 2009-04-21 09:16:15 发布人: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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