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我是纳税人]我的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怎么申请重办?
[副局长 王新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 15 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同时,填写《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1份。并附报: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税务机关重新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