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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雪宁]请问今年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是什么?如何申请?
副局长 王新威 根据鲁国税发[2009]19号文件规定,享受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二)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按以下口径确定:(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查账征收企业是指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反映的应纳税所得额;核定应税所得率企业是指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二)从业人数:按照纳税年度内企业全年平均人数确定。从业人数=∑月份职工人数/12年度中间开业的新办企业:从业人数=∑月份职工人数/纳税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月份职工人数: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工资薪金的职工数计算。 (三)资产总额:按企业纳税年度资产负债表中年初和期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资产总额=(年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申请程序:纳税年度终了后,小型微利企业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一)《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表》;(二) 当年度每月工资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凭证和发放工资清单复印件。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年度申报及上述资料后,应采取适当方式对企业当年度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进行核实,确定其当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并在《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表》上签署核实意见。年度中间开业的新办企业,由于没有上年度的经营数据,在当年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按25%的税率预缴。待年度终了后,有关指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在年度所得税申报时办理核实手续,下年度减按20%税率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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