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长与您面对面”——山东省国税局副局长胡立升在线访谈答疑
 
 
     
 
 

        为了更好地了解纳税人需求,倾听纳税人呼声,切实解决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积极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今天上午九点,山东省国税局胡立升副局长将带领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走进山东国税门户网站访谈室,就如何搞好纳税服务工作与广大网民朋友进行在线交流,广泛征求大家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场解答有关涉税疑难问题。欢迎广大网友积极留言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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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立升副局长接受访谈 国际处副处长王颖回答网友提问
法规处副处长张英林解答网友提问 征管处调研员邹本艳解答网友提问
进出口处调研员尹道举回答网友提问 流转税处调研员李光宗回答网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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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山东国税门户网站举办的“国税局长与您面对面”系列在线访谈活动。  [2008-04-22 08:58:33 ]
  •   主持人  今天我们请来的是山东省国税局胡立升副局长,胡局长将向大家重点介绍山东省国税系统近年来有关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  [2008-04-22 09:01:11 ]
  •   主持人  来到我们访谈室的还有山东省国税局所得税处处长钱梅、稽查局局长王胜斌、税管中心主任孙永芝、流转税处调研员李光宗、征管处调研员邹本艳、进出口处调研员尹道举、法规处副处长张英林、国际税务处副处长王颖等同志,他们将与胡局长一起现场解答网友们提出的各种涉税问题。欢迎各位网友积极参与。  [2008-04-22 09:02:27 ]
  •   主持人  前段时间,我们在网站上发布了访谈预告,向广大网友征集问题。许多网友都给我们提前发来了自己的涉税疑问,并给我们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在访谈正式开始之前,我们先来回答一下这些网友提出的问题。  [2008-04-22 09:04:18 ]
  •   网友  08年山东电信市公司作为三级非独立核算单位是否需要进行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工作?  [2008-04-22 09:05:57 ]
  • 所得税处处长 钱梅  由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8〕1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下发后,目前省有关部门正在联合制定贯彻意见,所以对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三级非法人核算单位是否进行季度申报,应按我省将来的贯彻意见执行。有关规定制定出台后,我们会及时通知您,也请您随时注意关注省国税局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  [2008-04-22 09:07:45 ]
  •   网友  现在公安交警部门的挂牌已经下放到县区了,可车购税仍然要跑到市里去买,连油钱加过路费要多花好几百元,而且有时人多,一连去几天都排不上,既费时间又费钱,而且带着大量现金还担惊受怕的。为什么车购税就不能在本地买?恳请领导能关注和解决此事。  [2008-04-22 09:09:31 ]
  • 流转税处调研员 李光宗  谢谢这位网友,这个问题是涉及车购税征管体制的一个很好的工作建议。按照《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规定,事实上,随着各市公安车管部门挂牌陆续下放县区,省内车购税征管下放工作一直在进行中。为保证这个过程中车购税业务的有序衔接,目前各市进度有所不同。随着业务下放县区,车购税工作量与征管力量分配更趋合理,排队缴税问题将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感谢您对车购税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08-04-22 09:11:06 ]
  • 网友 1  2007年度所的税的申报表网上怎麽没有?  [2008-04-22 09:12:26 ]
  • 所得税处处长 钱梅  这位网友您好,2007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仍使用以前的年度纳税申报表。由于网站刚改版,网上表单下载还在维护中,我们会尽快补全涉税报表,感谢您的关注 。  [2008-04-22 09:37:02 ]
  •   网友  尊敬的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领导:感谢你们提供这样的交流渠道,我是山东临沂市平邑县的个体工商户,在乡镇搞农资经营,由于实行定额纳税,近年来国税地税的负担一直在加重,但是市场竞争的激烈已经使生意越来越难做,为什么税收负担却年年增加呢?国家财政收入每年都有大幅度的增加,但是我们的日子却越来越难过,请问对农村地区的个体从业人员,是不是可以考虑减免农村乡镇个体从业人员的相关税赋?从而落实中央号召精神,全面支持农业生产、促进农民收入增加,推动新农村建设!!希望获得你们的答复!!谢谢!!  [2008-04-22 09:17:06 ]
  • 法规处副处长 张英林  临沂的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提出的建议! 对于您提出的个体定额问题,我们山东省为了减轻个体工商业户的税收负担,2004年6月1日起(全国从2005年1月1日起),将全省增值税起征点统一提高至最高点,即:将销售货物的起征点提高至月销售额5000元;将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提高至月销售额3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提高至每次(日)销售额200元,应该说相对过去的税收负担不是增加了而是减轻了。而且国家对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给予较大的税收优惠,如销售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农用水泵、农用柴油机(三缸以下)也按农机产品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这些政策的出台,都体现了国家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政策。  [2008-04-22 09:20:17 ]
  • 法规处副处长 张英林  对于“是不是考虑减免农村乡镇个体从业人员的相关税赋?从而落实中央号召精神,全面支持农业生产、促进农民收入增加,推动新农村建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税收属于法律和中央规定的事项,减免税由国务院及其授权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省以下税务机关包括省国税局无权制定减免税的政策。但对此问题,我局将积极向上级反映。  [2008-04-22 09:21:49 ]
  •   网友  新规定出台后,是不是所有安置有残疾职工的企业都能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待遇?具体的优惠措施有哪些?  [2008-04-22 09:23:27 ]
  • 流转税处调研员 李光宗  这个问题很多纳税人都高度关注。根据目前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并不是所有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都能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2008-04-22 09:2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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